刘先生告诉记者,因要参加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年货展销会,他于2月3日向成都太阳花卉公司订购了2000捆银柳,并预付了2100元货款。按照托运方成都闽莆货运有限公司“成都—福州44小时”的承诺,2月5日发出的银柳在2日内就可到达福州。但直到2月13日,刘先生才接到提货通知,银柳在路上耽搁了8天后,全部腐烂变质。
当日,刘先生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货运公司退回300元运费,并要回提货单就想了结此事。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回头想了又想,觉得实在不甘心。
鲜花全部烂在货运公司仓库内
货运公司事前是否尽到全部告知义务?记者11日试图联系成都太阳花卉公司发货负责人岳先生。岳先生在拒绝接受采访后关机。刘先生表示,如果纠纷焦点在于货运公司是否尽到全部告知义务,他会争取先跟发货方联系,了解实情后再确认该由谁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