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3日消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多次论述,强调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和福州林业实际,就如何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福州新区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一、福州新区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福州市林业生态建设长期以来作为地方党政领导任期责任制加以建设考核,行之有效,成果显著。首先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双增”目标,2010—2014年造林绿化196万亩,林业用地1130.9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946万亩,森林蓄积量29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3%,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城市。第二,闽江口湿地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加强湿地立法保护,开展了新区湿地保护区规划。福州新区的沿海各个县(市、区)通过防护林、湿地保护、“四绿”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人居生态环境大为改观,城乡生态景观焕然一新,为福州新区发展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生态条件和生态屏障。
二、福州新区开放开发高度依赖林地、湿地资源,林业生态安全面临挑战
1、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加剧
林业用地有进有退、有利用有保护是经济发展必须面临的问题。从 2013年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征占林地和森林资源形势看,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征占用林业用地716.96公顷,其中防护林与基干林带占52.88%,长乐市高达77.82%。福州新区主要区域位于我市东部沿海一带,也是生态极度脆弱区、自然灾害频发区。位于风口海岸极困难立地多年造林仍然不成林,台风、干旱频发、湿地征占甚至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成为生态最大问题,也是新区发展必须考虑的生态问题。
2、湿地面积萎缩,湿地保护任重道远
福州新区规划区内比较集中分布了我市天然湿地约20.6万公顷(310万亩),其中闽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长乐区域)2100公顷,已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成为福州新区名片,走上了良性保护发展之路。福州新区规划的项目、港口建设、两翼开发区发展,很大程度上用地依赖湿地,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等重要湿地区域面临征用占用,应加以立法保护。
3、森林疫情面积扩大蔓延,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对森林资源构成巨大威胁
2002年,平潭、福清相继发现了松突圆蚧,继而连江、福清、马尾、鼓楼发现了松材线虫,在福州新区连片发生,对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2013年秋季以来,我市共计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8765亩、重度松墨天牛灾情32115亩(含罗源县3030亩),松树枯死木18443株,疫情有向福州新区周边扩散蔓延趋势,森林疫情治理任务加重;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生态治理、植被重建工作任务繁重。
三、主动做好用林用地服务,积极融入新区开放开发
(一)抓紧划定林业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林地、湿地保护与建设。在考虑生态红线上加强以下需要:
1、防风固沙需要。为保障新区人居环境生态安全,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防风固沙需要的森林与林地不得占用。并加快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海潮水上岸200米)建设,不能再征战作为项目用地,否则,防风防沙一线难以恢复和再绿化,同时也有必要在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四周构筑防护林带安全网及绿色屏障。
2、用水生态安全需要。涵养水源是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库区、水源涵养林和水保林区(通常为防护林)不得占用,确保饮用及生产用水的生态安全。
3、生物多样性、濒危物种保护需要。加快立法保护、规划建设湿地及自然保护区,不仅作为新区亮点,在加快保护的同事,依法规划立项建设生态景观工程、生物多样性和物种保护工程以及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4、人居环境生态安全保障需要。开展四绿工程及城乡绿化一体化,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态产业化,发展生态林、花卉苗木、休闲旅游产业,为群众增收做贡献。
对于重要区位林地、湿地采取严控严管,依法保护,实行林地、湿地利用占补平衡,进退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