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5日消息:花近3万元购买林木,却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池某当头遭一冤棒。原来他是个法盲,稀里糊涂地触犯了《森林法》。
今年上半年,池某伙同他人以近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闽清县上莲乡顶洋村林场树木。在未办理育林金、更改金的情况下,池某便擅自找人采伐73.0506立方米林木。
而根据《森林法》规定,在采伐树木之前,需向有关林业部门缴纳育林金、更改金,否则根据违规采伐情节严重程度,适用滥伐林木罪。
池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树木罪。日前,闽清县法院以规避“两金”违反《森林法》对池某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