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消费要注意保留证据 花卉交易中欺诈行为的风险防范在花卉行业形形色色的欺诈行为中,既有与其他行业共同的一些欺诈手段,又有基于行业特点而产生的特殊欺诈手段。
花卉种养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缺乏有力的鉴别手段。另外,花卉消费本身有其独特之处。鲜花消费周期短,往往还没发现问题,鲜花的使用寿命就到期了。例如去年震动全国的“蓝色染色玫瑰”事件,商家用有害物质对玫瑰进行染色,等到消费者发觉被欺诈时,玫瑰已经被抛弃了。而盆栽花卉正好相反,消费者发现问题时,往往离购买时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又恰恰给一些不良商家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现实生活中,许多花商都将责任归咎于消费者不会养花,操作不当。
有关专家认为,面对花卉消费中的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依然是消费者一个非常有利的法律武器。
华侨大学法学院白晓东研究员告诉记者,《消法》赋予了消费者九项权利,加于经营者十项义务,确立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赔偿原则,同时规定了销售者和经营者要向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根据《消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一旦出现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他建议,消费者要有合同意识和证据保全的意识,花卉交易金额较大的时候,最好签一个书面协议,将谈定的交易细节都在其中写明,并约定违约责任。交易完成后把发票协议等各种交易凭证保存好,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防患于未然。但现实中,买花开发票的消费者如同凤毛麟角。
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应该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协会等反映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也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
另外,人们在进行花卉交易时首先要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多欺诈方式都是利用了人的盲从心理和冲动心理。要尽量选择市场信誉好、美誉度高的花卉企业进行交易,尤其是通过邮购方式和网上订货的方式购买花卉时,一定要选择那些知名的厂家和商家,对于陌生的企业和有疑问的信息坚决说不。当然,花卉日常性交易多数都是那些小额的、即时结清的交易,这就要求消费者多了解花卉的常识,多鉴别,多请教,避免上当受骗。
易耗品当奢侈品卖
利润高旺季短导致市场乱相 记者调查发现,和其他商品不同,劣质花材之所以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花卉市场上,并非单纯是一个产品质量问题。花卉市场高额的利润,短暂的销售旺季,促使商家不断变换花样,缩短花卉消费周期。
花卉一“进口”
价格就上扬 市场上大量被称作进口花的大花蕙兰、高山杜鹃、蝴蝶兰等品种让人眼花缭乱,其价格更是让人“雾里看花”。在几个花市里,被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