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鸟瞰水乡龙镜 张元锋/摄
龙镜村儿童骑车畅游湖里公园 张元锋/摄
中国园林网1月12日消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漳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4至2015年,全市共有267个村列入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其中24个村为美丽乡村示范村。
2015年全市有136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整治村,年度计划投资8.3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0.6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27.6%;其中,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计划总投资1.33亿元,完成投资1.4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7.5%。
通过整治,村庄卫生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显著增强,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一批历史传统文化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在提升宜居环境的同时,也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产业经济发展,促进了群众创业增收。
为更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市制定并出台《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4月30日专门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村建站站长;乡镇分管领导,136个整治村村书记主任300多人参加,会上详细解读了《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该做什么,怎么做,确保了整治工作不盲目、不走样、出实效。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我市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遵循“六不六多”原则:即遵循“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不搞村里的宽马路,不过多使用水泥钢筋,不在门前屋后搞过度硬化;多依山就势、多因地制宜、多做庭院菜地、多搞村庄绿化、多用乡土材料、多搞地方特色的建筑”。
同时,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任务为重点,注重结合实际,最大可能地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多用土石木头,只对原有生态景观稍加装饰配套,注意保护原生态和自然野趣,减少人工痕迹,以体现原乡味道来留住乡愁印记,收到了“乡村似景区,家园如公园”的效果。
经过市住建部门的全力推动,漳州全市各村整治效果良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整治环境卫生。从环境卫生入手,清除陈年垃圾、疏通淤积水沟、清理各种杂物、拆除废弃建筑,改变村庄脏、乱现象。全市累计整治裸房4146栋,整治建筑面积39.99万平方米;拆除临时搭盖建筑面积32.37万平方米。
二是开展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荒弃地种植乡土乔木、花灌木,鼓励农户在庭院和房屋周边种菜栽花,开展道路绿化、村旁绿化、河道绿化,做好风水林、古树名木及山岭、河流、树林等自然景观保护,营造了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全市新增绿化面积43.39万平方米。